近日,枣强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8岁小学生骑自行车突然转弯横穿马路,不幸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汽车撞飞。就此事,我市交警部门发布中小学生暑期交通安全预警,提醒家长、驾驶员共同关注儿童交通安全。


事发当日11时10分许,枣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枣强县胜利路平原街交叉口北300米处,发生了一起轿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8岁儿童受伤。接警后,枣强交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在现场,交警见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道路中间,在其北侧约16米处倒放着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男孩儿已被送往医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交警勘查现场,并提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事发时,轿车驾驶人李某正沿胜利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小区门口路段时,骑着自行车同向行驶的8岁男童小田突然左转到李某所在车道,李某躲闪不及,将小田撞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自行车驾驶人小田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李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才能让孩子们“知危险”、“会避险”,从而减少伤害呢?为此,我市交警部门认真梳理总结了十大常见儿童交通安全隐患:过马路时,突然横穿猛跑、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从路侧停放的车辆中间或后方横穿马路;在小区道路、停车场、路侧停车区域玩耍逗留;乘车时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骑车带孩子离大货车过近;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乘车时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副驾驶座;让孩子坐在自行车车筐中;过马路时放任孩子随意跑动。


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很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伤害,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平时应注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要经常告诫孩子,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切勿翻越隔离护栏;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左右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过;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公路上玩耍、嬉戏和打闹,以免发生交通意外。另外,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家长要叮嘱小孩,不要在停止的车辆周围玩耍;夏季气温高,暴晒之下车内温度会迅速上升,儿童体温调节能力相对较弱,家长不要将小孩独自留在车内。


家长不要骑摩托搭乘小朋友,更加不能骑摩托和电动车时把小孩放在车头位置。外出骑行的中小学生,建议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骑行中应在自行车道内行驶,禁止在道路上骑车带人、相互追逐,杜绝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接打手机等危险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提醒孩子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更不可以无证驾驶摩托车。


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对儿童突然跑出或改变行走轨迹要有充分的预见性,要注意和遵守交通标志,特别是前方有村庄等指示标志时,一定要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