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征兵办获悉,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明确有应征意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于8月1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入伍流程


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应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初检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择优确定为预征对象。关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考工作。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毕业生为预定新兵。体检、政考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需要注意,男女生报名时间、流程略有不同,具体登录“全国征兵网”了解。


优惠政策


据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在优先征集、优待政策、选用培养、考试升学以及就业服务等方面有优惠政策。


优待政策:国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发放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标准为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在此基础上,衡水市各县(市、区)为大学生义务兵增发5000—20000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金,其中大学毕业生不低于10000元(大学生进疆进藏不享受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但享受不低于20000元进疆进藏一次性奖励金)。


选用培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考试升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从2021年起,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发放退役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衡水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省内考录公务员、竞聘事业单位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衡水市每年按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列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单独排序,择优录取,并尽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派遣到事业单位;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