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开展不文明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完善交通设施及标识。规范、施划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行人过街通行、路口渠化、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增加路口和学校、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及安全设施,加快人车分流设施的规划建设,实现机非分离、人车分离、各行其道。科学设置交通管控监控设备和路口红绿灯,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切实解决交通秩序乱、堵问题。


规范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除“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现象;按照“全局规划、规范设置”原则,在有条件道路最大限度增设停车位,在人流密集区域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前提下,加大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施划工作;针对市区部分小区停车位设置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周边主次干道施划一批“蓝色潮汐停车泊位”,专供夜间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


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查车辆乱停乱放,以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园广场、车站等区域为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无序入场等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占用盲道停车现象强化监管,严查严管各类乱停乱放现象。集中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