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曾因醉驾被判刑,却不知悔改,在服刑期满不到百日,又因醉驾被逮个正着。
6月23日22时许,衡水市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郑口镇体育街中段夜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距离检查点50米处突然驶向路边,有逃避检查嫌疑。“您好,请吹气。”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排查仪瞬间爆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一步检测,结果为98毫克/100毫升,驾驶人肖某已涉嫌醉驾。6月24日,经检测样血,结果为104.15毫克/100毫升,肖某已构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进一步询问核查发现,肖某可谓是交警大队的“老熟人”了,他曾于2010年12月9日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处,2019年12月5日又因醉酒驾驶小型汽车被吊销驾驶证、判处刑事拘役,今年4月2日刚刚拘役期满。没想到肖某屡教不改,刑期期满不到百日竟然再次醉驾。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肖某因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再次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