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还谎报姓名企图蒙混过关,被衡水市冀州交警大队民警查处。
6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当检查一辆小型轿车时,民警询问驾驶人“有证吗?”驾驶人淡定地表示“有证”。当民警要求其出示时,该男子在驾驶室左翻右找后说“没带着”,且有意回避民警的目光。当被要求提供身份证信息时,驾驶人说没记住身份证号码。他多次声称自己叫“杨某义”,可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男子叫“杨某京”,曾经准驾车型为C4D,2019年8月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目前处于无证状态。在证据面前,杨某京不得不承认,驾驶证被吊销了,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出来办事,没想到会被查,所以便谎报了姓名。
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杨某京“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两项违法行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机动车,杨某京将面临罚款105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