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之前曾因酒驾被衡水枣强交警大队民警查处,驾驶证被降级,然而他并未吸取教训,最近因醉驾又被民警查获,驾驶证被直接吊销。
6月5日23时许,枣强交警大队民警在枣强县238乡道设置临时卡点,当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有饮酒嫌疑。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0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血样检测,结果为201.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李某曾在2018年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当时驾驶证被记12分,A2也被降级为B1B2。据李某陈述,晚餐喝了酒,心存侥幸开车回老家,不料遇到民警检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他还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