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衡水武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员去吃饭时并没有开车,酒后却回到停车地点开车回家,结果被查到醉酒驾驶。
晚上11时许,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时,远远看到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行驶轨迹异常,有躲避检查嫌疑。拦停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刘某身上浓浓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2.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带至武邑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讯问得知,当晚,驾驶员刘某与朋友聚餐,事前知道要喝酒,就没有驾车前往吃饭地点,席间,刘某喝了几两白酒,酒足饭饱后回到自家门市,打算把停在门市外边的汽车开回家,没想到还没走多远,就与民警撞个正着。据调查,刘某此举一方面是认为自己喝酒后还比较清醒,另一方面,也是存在一定侥幸心理,认为民警不会设卡查酒驾,可结果还是被查获。
目前,驾驶员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民警提醒,交警部门对打击酒驾、醉驾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