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着离家不远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没想到这么巧……”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近日,衡水枣强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进一步调查,这名驾驶人已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


5月12日21时3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执勤民警示意车辆接受检查。当驾驶人刘某将车窗放下来后,民警怀疑他有饮酒嫌疑,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而此时,刘某竟然“羞涩”地用双手捂住了脸,连连说到“这可真丢人”,随即又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说:“不行了,我喝懵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当民警要求刘某出示驾驶证时,刘某表示驾驶证放在家里了,随后,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过程中,刘某突然走到民警耳朵边悄悄地说,自己的驾驶证“没了”。原来,在此前,他已经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驾驶证也被吊销。


经过进一步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询问,刘某承认喝了酒,因离家很近,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