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就好喝一口,一次次因酒后驾车被查却不知悔改。近日,该男子又因为酒驾被衡水冀州交警大队民警查处,而这已经是他三年内第四次因酒驾被抓了。


当天15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冀门线查处酒驾中,对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39.9毫克/100毫升,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磨蹭了好长时间也拿不出,于是民警便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询,这一查让民警大吃一惊,此人竟是酒驾“违法大户”。


现年67岁的驾驶人刘某,未取得驾驶资格,曾于2016年2月4日、2016年6月15日、2017年11月28日,三次因酒后驾驶被冀州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这已经是第四次酒后驾驶了,真可谓屡罚不改。刘某自己也承认,几次酒驾被抓,还被拘留过,这次去朋友家干完活后,喝了点啤酒,没想到回家路上又被抓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被扣车,还将面临罚金和行政拘留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