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人民法院的受案数也随之逐渐回升,如何有效压降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让法官尽快全身心投入到新收案件的审理中,从而有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成了法院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日前,衡水中院针对超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这一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由此全面拉开帷幕。


为打好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攻坚战,衡水中院执行局强化领导、细化分工,兵分五路,通过钉钉视频会议、下线调度、电话沟通、面对面研判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基层法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的督导、调度。督导、调度过程中,工作组听取了各基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由案件主办人逐案汇报办理进度;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各基层法院院长全程参与调度会,同工作组与案件主办人共同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助力依法推进执行。执行局协调处在督导、调度过程中,还将整理汇总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8种财产和18项规定》分享给分包的基层法院,供基层法院在执行实施中参考。


针对基层法院的具体情况,就做好下一步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工作组提出五点要求:疫情期间,要坚持安全、依法、规范、有序的总要求;要高度重视、摸清底数。专项活动是“一把手”工程,院长是主要责任人,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长是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不漏一案一人,登记造册,如实上报;一案一策,确定思路。要坚持精雕细琢,针对案件的特点,确定执行措施,按照方案的规定,积极向前推进;规范行为、及时高效。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执行案件,避免出现问题案、瑕疵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在办理积案的同时,首执案件也要统筹兼顾;掌握标准、注意节点。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省院实施方案的内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要在六种结案方式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执行完毕率力争在6月底前达到或超过25%的目标。


通讯员:张英泽 记者:隋魏巍

编辑: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