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冀州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轨迹异常,在路上走起了“S”形,民警随即上前拦停检查。


检查中,驾驶人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竟高达17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血样检测,结果为200.3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询问中,驾驶人李某交代,晚上去朋友家聚餐,喝了一杯多白酒,他认为不影响开车,大晚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便开车上路了。不料还没到家,酒劲儿上来了,开车走起了“S”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李某的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他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