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衡水中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下,一场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在线“云审判”的刑事案件如期开庭。


本案衡水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等三人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向衡水中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各被告人在衡水市看守所“临时法庭”佩戴口罩通过远程视频全程参与诉讼,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时公诉人也在“线上”通过网络视频展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审理中,法庭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组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后,被告人向法庭做了最后陈述,庭审持续了约三个小时,庭审过程严格依法、规范高效。


而就在最近,衡水中院刑庭同样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帮助毁灭证据案件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为确保案件审判质量,衡水中院刑事法官还精准推进各项“线下”诉讼准备工作。在疫情期间,针对出现因疫情管控导致外地被告人家属无法为被告人聘请辩护人的情况,承办法官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案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积极准备召开庭前会议,严格审查证据材料,抓实抓细庭前各项诉讼准备工作,为疫情缓解后刑事案件得到及时审判奠定基础。


疫情发生以来,衡水中院刑事审判庭着力加强与市检察院、律师、市县(区)看守所的沟通协调,运用“线上”手段开展送达、提讯、审判、宣判等各项操作,并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利用“互联网+审判”的方式,全面推进刑事审判“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确保各项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目标。


通讯员:张贺 王义鹏 

记者:隋魏巍

编辑: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