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监督抽检信息,1批次标称“荒力”北大荒压榨大豆油被检测出了食用油中不得检出的溶剂残留。
根据抽检信息,标称北票金丰泽植物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荒力”牌北大荒压榨大豆油(5升/桶 2019/8/8)中,检出了食用油中不得检出的溶剂残留,检验结果为16.6mg/kg。
据了解,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在浸出工艺的植物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可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长期接触会溶剂残留可能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此外,抽检信息还显示,有3批次肉制品涉及菌落总数不合格,包含标称辽宁利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顺意肠(淀粉肠),标称石家庄腾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酱卤肉制品),标称唐山市路北区宏海肉联厂生产的海宏午餐肉香肠。
编辑:刘燕
原标题:“荒力”1批次北大荒大豆油检出溶剂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