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理论的价值,在于透视、解读现象,更在于认知、契合规律,尤其在于发现趋势、预见未来。
“气墨灵象”艺术论,作为探研与创新文艺理论的新构建,直面文艺乱象,于时空隧道中,拜谒艺术初心,观察审美演变,眺瞻美的远方与善的灵明。
不言而喻,文艺从历史走来,历经千载演进,既有“造极”的辉煌,也有“陨落”的黯然。然而,“黯然”日久,必“孕”新机。新的文艺之复兴,也往往以旧的文艺颓废为“代价”。当下,文艺领域存在的流弊与乱象,无不昭告这种历史“拐点”的渐行渐近。
检视文艺演进,20世纪末、新世纪初以来,伴随文艺进入市场、西方“先锋派”大行其道,文艺领域出现任“三俗”、毁“三观”的突出乱象。这些负能量、低趣味、俗境界的文艺乱象及其流弊,涉及诸多层面,具有多重表现,突出体现在文艺管理、创作主体、创作环境等方面存在严重浮躁及腐败现象,私欲恶性膨胀,回避乃至拒绝艺术担当;于艺术形式、语言方面存在抄袭性模仿、复制性生产;在审美层面存在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制造文化与艺术垃圾;在艺术市场层面存在以职、衔论价,自我、联手炒作,假拍、拍假;在艺术批评层面存在运用体制平台优势自我吹捧、阿谀奉承,无底线拔高、无“常识”叫好。此乱象、流弊又相互作用、恶性循环,不断向“临界”点演变、发展。问题之根本是文艺管理者及创作主体物质至上、私欲膨胀,回避艺术担当,而根源在于思想混乱、审美坍塌、方向迷失。
西方有“艺术终结”论,中国有“穷途末路”说。前者源自“逻辑”美学,渐行“进入”艺术实践,严重冲击架上绘画,成为艺术“魔咒”。后者论争(“存活”与“末日”)始于绘画,又延伸至文艺领域,如今仍纷争不断;两者似有异曲同工之“妙”,或“推波助澜”文艺乱象,或“诅咒”艺术走向终结,其问题表征是理念不同、学术之争,本质是低维(维度空间)站位、逻辑困仄。释言之,就是仅于三维甚至二维、一维思维之内观艺,于抽象逻辑之中论艺,其结果自然导致不解文艺现象、难识文艺规律,又岂预文艺未来。
“气墨灵象”艺术论,既尝试透视文艺乱象,又探研艺术演进规律,尤其于建构文艺新理论的意义上,眺瞻艺术与审美的远方。
二
理论的矗立,不仅倚重传统的继承性、立论的原创性、体系的闭合性,同样倚重经典的集成性、理念的开放性、中西的融合性,尤其倚重思想的超越性、意义的普遍性、前瞻的终极性。
“气墨灵象”艺术论,作为其核心与灵魂之立论部分,由多篇文论构成,并以分论、合论、综论、补论、延论等著文成章,既各述其据、分别立论,又相互衔接、纵深递进、高远汇合;作为阐释与拓展的解读部分,对应立论、纵横由观、细微所及,既担当解疑、拓论使命,又回应继承、集成、开放、融合等诸多议题。
就其继承性与原创性而论,“气墨灵象”中的“气”“墨”“灵”“象”,皆为传统文化中哲学、美学、艺术之重要范畴,均入古今文论中文学、书画、审美、境界等经典阐释。但无论古今中西,不管哲学美学、文学艺术,“气墨”未曾命“名”,“灵象”不曾说“道”,“气墨灵象”也从未立“象”,尤其作为艺术理论、审美理念、哲学与美学命题,均具从无到有、拓域开疆之意涵。
就其闭合性而论,“气墨灵象”直面文艺流弊,提出表征是“乱象”,根本症结是思想理念陈腐、颓废。而解决之道,“路径”重要,“标高”重要,“方向”尤其重要。其逻辑演绎是,“灵象”是“象”的远方,“气墨”是“笔墨”的未来,“气墨灵象”是至美审美,“高学大德”方审“至美”,构成“推挽”方立“大艺”,远方之美——气墨灵象。
就其集成性、开放性与融合性而论,“气墨灵象”艺术论,以“墨载象”论与“象承墨”观察艺术演进、眺瞻艺术未来,既蕴线墨、意墨、泼墨、朴墨等笔墨之“墨仪”,又融具象、意象、抽象、真象等艺象之“象境”,还纳自然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等流派之“派论”,是为涵古今、融中西;而“天人合一”无止、“天我为一”无终,则“气墨灵象”无极、致远,是为无极之极、致远之远。
就其超越性、终极性而论,“气墨灵象”之无极、致远,是为自我超越、行向终极,既呈现了理论上的时空,也明晰了实践上的方位。
就其普遍性而论,“气墨灵象”之“墨”,是艺术创作中材料、工具、媒介等诸多艺术载体之“墨”,也是包括创作现场、生态人文环境及艺术家在内的在“场”入“境”诸要素之“墨”;而“象”为艺术创作中“塑形立象”之“象”,也为艺术本质之生命理想、精神实现中“极致审美”之“象”。如此,“气墨灵象”艺术论,既适用于文学、美术、书法,也适用于影视、戏剧、音乐、舞蹈,对诸文艺形式均有借鉴意义。
三
理论的意义,始于解疑释惑、揭示事物本质、引领实践演进,终于启迪智慧、唤醒灵明,并进入高维时空,形成创新思想、超越理念,而后者方为核心宗旨、价值根本。
“气墨灵象”艺术论,探研美学、艺术、审美、境界、纯粹之本质意涵,在竭力攀缘、尽眺致远的方位、坐标,开放思想、放逸精神、沐浴灵慧。
思想立高地。实现文艺复兴,艺术创新至关重要,而思想、理念的创新,则是创新的根本。因为思想、理念与形式、题材、技艺、手法等艺术实践要素相比,始终是统帅、灵魂,永远居于统摄、引领地位。“气墨灵象”艺术论,承载“高地”担当,又具“引领”使命。
润灵是唯一。艺术创美,慰藉灵魂。艺术的本质意义在于创造至美、呈现审美,表达生命理想的精神状貌。气墨灵象与万物灵性相会,示万物之灵显现,就是在生命理想之精神实现的意义上,回应审美,呈现大美。
无界方境界。艺术是文化的特殊存在,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艺术融合自然亦然。“气墨灵象”艺术是“灵”的艺术,既融古今,又融中西,并在极致融合中,方可呈现艺术境界,是无界之境界,也是至美之境界。
最美在高维。依美与维度空间关系论,一维之美在线中,二维之美在面上,三维之美在空间。显然,维的空间决定美的空间,高维时空呈现极致之美。气墨灵象从线墨具象走来,浸润意墨意象、泼墨抽象,行向艺术远方,之中既跨越历史、文化时空,又超越哲学、美学、艺术之融合,在至高的精神与审美维度上,呈现最美的艺术形态。
四
理论的践行,“明道”是前提,“行道”是根本;“讲理”不可或缺,“通理”归宗致远。“明道”与“行道”相统一,“讲理”与“通理”相一致,是为“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矣。此论为王阳明等历代贤哲所推崇。
“气墨灵象”艺术论,是艺术创造论,又是审美境界论;既涉哲学美学,又涉艺术文化;既谈艺术家之创作,也谈受众之艺念(审美需求与精神念望),构成相互作用、“推挽”远行、循环“超越”的整一体系。
显而易见,艺术是一种能力,而思想、理念在其中更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如此,先进的艺术思想与理念无可置疑地构成第一艺术力。没有艺术思想、不立艺术理念,就没有艺术能力,但若茫然、盲目或执意行之,其行为结果必成反艺术力,文艺乱象即为例证。而文化在化,思想需想,理念当念,“气墨灵象”成为思想、生成理念,方立艺术高地,进而成为第一艺术之力。其中,既有“明道”“讲理”之道,又有“行道”“通理”之理。
“气墨灵象”是以“气墨”为“墨”,为“灵象”立“象”。文艺能否敬天地之神性、通万物之灵性、感自然之精神,进入纯粹艺术之境界,完成审美救赎、安居灵魂之使命,取决于艺术家的精神与审美境界、家国与天下情怀,而这种境界、情怀,是“天人合一”的通达、“天我为一”的灵悟,非“量子纠缠”般之不约而同、“心有灵犀”而不至。换言之,艺术家不仅要有灵悟,而且要与物之灵性相“纠缠”,进入“灵缠”境界,方获第一艺术力,才呈“灵象”之“象”。
艺术之价值,在于其唯一性与不可复制性。这种唯一性,包含艺术创作的多层面、诸元素。艺术一旦成“型”立“象”,就成为“存在”、走入“历史”,任何形式的“重复”与“效仿”,均为对艺术的亵渎与反动,也是艺术的颓废、堕落与倒退。“气墨灵象”是艺术的未来、审美的远方,且为致远之远、无极之极。行向远方、眺瞻未来,艺术而兴者,“气墨灵象”之“行”“通”致远、无极引领也。
极而言之,文化度人,艺术亦然;艺术是每个人的“专利”,从不“嫌贫爱富”。人类文明史表明,艺术无处不在;追求纯艺术是一种审美理想。
事实上,人类精神生命中,审美是灵魂,艺术是承载。精神境界反映审美境界,审美境界决定艺术境界,艺术境界承载灵魂状貌,而自在、安宁的灵魂状貌,人者共愿、自在心里。
“气墨灵象”艺术论,筑“高峰”,立“大美”,令艺术家“自度”高境界,让受众“推挽”即至力,形成相向作用,走向超越循环。这就让“明”与“行”、“讲”与“通”,既存内在愿力,又有外在推力,形成大艺立美、至美审美的能量时空。
如此,“气墨灵象”之所行者,大艺也。
如此,“气墨灵象”之所通者,至美也。
作者:吕国英,文艺理论、艺术批评家,作家、文化学者,解放军报社原文化部主任、“长征副刊”主编、高级编辑。创立“气墨灵象”艺术论,构建文艺理论新体系;提出“文艺创作十大命题”,探研艺术大美实现之道;多篇(部)作品获国家、军队重要奖项。
编辑:袁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