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贯彻落实相关细则的修订与完善,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党的肌体细胞和活动主体,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具体践行者和关键力量,将宏伟的制度蓝图转化为生动的治理实践,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深刻认同、在行动上精准对标、在责任上勇于担当,切实做到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深植于心,锤炼自觉尊崇制度的政治品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制度的真心认同和内心敬畏,是制度能够拥有生命力的源头活水。缺乏对制度的尊崇极易导致权力行使失控,进而引发腐败、滥用职权等问题。制度是权力运行的边界,只有敬畏制度才能守住底线。因此,党员干部必须首先在思想上筑牢尊崇制度的坚固堤坝。


  深刻领悟制度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我们党的制度规矩,都不是凭空产生,而是源于长期的实践经验总结,源于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从中央八项规定到各项配套实施细则,其锋芒所指,正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些制度条款,字里行间体现着党心与民意的共鸣,承载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立场。党员干部尊崇制度,本质上就是尊重党的统一意志,就是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理解制度、信仰制度和敬畏制度,才能视制度为行为的准绳,而非外在的强制与束缚。  


  清醒认识制度是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的重要保障。 一个政党、一个国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一名党员、一名干部,不守规则则寸步难行。科学的制度体系,犹如轨道之于列车,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如堤坝之于江河,能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保护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我们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这套制度组合拳,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的深切爱护,着力营造的是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的是公平公正的干事环境。党员干部只有发自内心地认同、至真至诚地信仰,制度才能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外化于行,恪守严格执行制度的实践标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其威严也在于执行。再严格的纪律条文,如果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严重损害制度的公信力和党组织的权威。党员干部在执行制度方面,必须做坚定的行动派。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要带头学习制度,准确理解每一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带头遵守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落实制度,在公务活动、个人生活等方方面面,主动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当“关键少数”都能成为严格执行制度的“领头雁”,就能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秉持公平公正,杜绝弹性空间。制度的威严,源自其适用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执行制度绝不能有“双重标准”,不能看人下菜碟,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玩“曲径通幽”、打“擦边球”。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制度规定,都必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视同仁、严肃追究,真正做到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这要求党员干部在执行制度时,必须摒弃私心杂念,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在审批、监管、考核等各个环节,都要以制度为准绳,不讲关系、不看情面、不搞例外。必须清醒认识到纪律面前没有例外,特权思想要不得,唯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把纪律挺在前面,摆正“公心”和“私心”的位置,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注重实效,严防形式主义。 制度的执行,贵在精准,重在实效,决不能把执行制度本身异化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在学习制度时,要入脑入心,联系实际进行研讨;在落实制度时,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抓好落实,要确保核心精神和原则要求不走样。特别要警惕以执行制度为名,行文山会海之实,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否则就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精神背道而驰。真正的严格执行,是把制度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中,追求的是问题的真正解决、作风的真正转变、群众满意度的真正提升。


  挺纪在前,扛起坚决维护制度的责任担当


  维护制度,是尊崇和执行制度的延伸与保障,是一种更为积极、更具斗争精神的责任形态。不仅要求自身做得好,还要与一切破坏制度、损害制度权威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这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斗争精神的试金石。


  敢于发声亮剑,做制度尊严的守护者。当遇到身边同志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提醒、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当发现有人无视制度、规避制度甚至破坏制度时,要敢于批评、坚决抵制,绝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老好人”“太平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的监督义务,这是一种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维护制度,就需要这种“红脸出汗”的较真态度,尤其在涉及原则性问题、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战斗的姿态守护制度的严肃性。


  积极参与,做制度完善的促进派。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它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员干部身处实践第一线,对制度的适应性、操作性最有发言权。要善于在实践中观察和思考,对于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模糊地带或交叉重复的制度规定,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使制度设计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这种建设性的参与,本身就是对制度生命力的一种有力维护。


编辑:贾扬阳

来源:河北共产党员麒麟融媒期刊传播信息平台
原标题:筑牢制度之基 锤炼过硬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