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并购重组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超借款人实际融资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王雪萍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浦发银行多家支公司被监管处罚。
9月22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两支行违规,合计被罚65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转存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青岛金融监管局对该支行罚款35万元,对时任该支行行长(代为履职)、行长王勇给予警告,对时任该支行行长于涛给予警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自贸区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贷后管理不尽职,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并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青岛金融监管局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支行行长朱磊给予警告。
7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以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罚款245万元,对刘学军警告并罚款40万元,对毕嘉警告并罚款20万元。
6月5日,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政处罚100万元,时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徐某昭被罚款5万元。
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安阳分行")多名高管及员工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及违规处置不良贷款等多项违规行为。
1月9日,浦发银行泰州分行因项目贷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105万元。除了处罚浦发银行泰州分行,个人方面,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徐震因项目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到位,遭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浦发银行泰州高港支行行长方鹏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遭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浦发银行泰州分行个贷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艳,因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遭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同是在1月9日,浦发银行安阳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理财资金投资股权项目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处置不良贷款,被罚款245万元。
作者:金言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