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管,坚决遏制食品添加剂滥用乱象,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把好源头关。在前期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高强度、靶向性监督检查。对19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记录;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签标识是否规范。行动期间,严格检查生产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功能、未明确标示使用范围及限量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从源头防止误导下游使用者。
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监管,规范流通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有效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和销售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要求经营者设立食品添加剂专区销售,与非食品物质严格区分,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食品添加剂”警示标识,防止误购误用。
规范食品生产环节添加剂使用,守住加工线。将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和产品配方进行投料,是否准确记录使用情况。行动中,对肉制品、糕点、饮料等高风险品类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规范餐饮环节添加剂使用,管好厨房端。在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大型餐馆、连锁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强力推行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管理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名称,并向消费者作出规范使用承诺。重点排查餐饮单位是否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罂粟壳、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是否在自制火锅底料、糕点、腌卤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等。
截至8月20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208人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9家(覆盖率100%)、食品生产企业179家、小作坊854家、经营食品添加剂的市场主体183家、餐饮市场主体1508家、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263家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经营主体加速整改,其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3起,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