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7时54分,衡水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10日18时,衡水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Ⅳ级响应。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启动大风灾害应急响应。



受蒙古国东移南下冷空气影响,预计11日傍晚到13日,衡水市全部县(市、区)有西北风5到7级,阵风8到10级,局地可达11级以上。大风时可伴有扬沙或浮尘天气。



应急响应命令指出,此次大风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瞬时风力大,对设施农业、户外作业、临时建筑物、安全生产、通讯与供电线路等造成不利影响,发生气象灾害的风险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天气过程的极端性和危险性,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应对。


气象部门提醒:大风预计从11日傍晚开始,市民非必要不外出,关闭门窗,收好阳台外的临时物品;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不要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临时搭建物或大树的下方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