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强化源头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网约车营运市场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须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此外,平台公司在运营管理上必须严格规范。自“执法蓝・护航 2025”网约车、出租车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以来,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学调配执法力量,综合运用电子线索筛查、现场核查等手段,持续加大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对网约车及其平台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网约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合规派单等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以来,已对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的11次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集中查处行动,不仅是对涉案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操作的有力惩戒,更是对我市网约车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执法支队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涉事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严肃处理,督促其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运营合法合规,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今后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推进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全力维护网约车、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
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务必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加强对平台接入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坚决杜绝无证车辆参与运营,携手共创安全、便捷、有序的网约车营运环境,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