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和有关副主任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草案)》和《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领域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4年财政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或相关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的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