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区法院迅速执行完毕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回血汗钱。


2022年被执行人闫某雇佣张某等3名农民工施工,工程完成后,闫某未按时给付劳务费。2023年8月15日,张某等3名农民工将其诉至冀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闫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1月25日,张某等3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闫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迅速冻结闫某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闫某,催促闫某给付张某等人的劳动报酬。闫某虽多次表示会尽快给付张某等人工资,但实际并未给付。


考虑到农民工工资问题关乎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2024年3月13日,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上门传唤被执行人闫某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闫某将全部案款转到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张某等3名农民工。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面对法院判决、裁定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讲究诚信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途。


通讯员 张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