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聚焦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收转运不及时等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自2月20日起,衡水市在全市范围强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积存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梳理近年来重复检查出问题的点位和环节,排查偏远地区、城乡接合部、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等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加大对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垃圾的行为,防止在农村地区形成新的乱堆乱放问题。



进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对农村地区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次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进行绿化、硬化,设立禁止倾倒垃圾标识,必要时设置围挡或监控,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并加强后续监管,避免整治后反弹。


巩固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严格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全覆盖要求,全面排查农村收转运设施设备,强化资金保障机制,优化完善收集转运设施布局,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各环节作业的日常管理,保持转运设施稳定运行。对城中村、城边村、农村中的国有土地、城乡接合部等特殊区域明确作业责任分工,杜绝责任“空白”地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督服务系统”等既有管理平台,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过程进行监管,全面掌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确保设施规范稳定运行,利用信息化实现对全域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和综合评价。


积极配合协作分类治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因地制宜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益。



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乡镇、各行政村采用现场踏勘方式,逐乡逐镇、逐村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现场对县级排查成果进行抽查审核,并适时予以通报,针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清理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图片由衡水市住建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