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为了躲避抓拍,一驾驶员想了“奇”招,把车牌用口罩遮挡上,路过测速卡口,还把脸挡上。自以为很聪明,在高速交警的细心查证下,这位驾驶员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11月6日6时许,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指挥中心收到路面测速设备报警:一辆豫N牌照白色小轿车以170km/h的速度正沿衡德高速德州方向飞奔,超过规定时速的41.67%。


值班民警立即对该车开展布控核查,民警发现这辆轿车的车牌竟被“戴”上了口罩,故意遮住了车牌号的部分数字,并且经过测速卡口时,驾驶员还抬起右手遮挡住了眼睛,企图逃避被电子设备抓拍。民警经过沿途设备抓拍的图片,很快查询到该车的真实信息,并随即电话联系车主。车主称当天是朋友驾驶自己的车辆,自己对违法情况并不知情。民警固定证据后及时将违法行为录入系统,告知车主通知当事驾驶员到大队接受处理。


最终,该名驾驶员因实施“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两项违法行为,而面临分别记9分、罚款200元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出行,莫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通讯员 薛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