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让交通行政执法在不断加大“力度”的同时,变得越来越有“温度”。
“您好,该项目存在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违法问题,因符合‘首违免罚’情形,暂不予处罚,但请限期改正。谢谢配合!”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桃城区赵家圈镇保衡路至东齐村农村公路项目、邯港高速公路四工区路基工程施工现场,均存在“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秉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当场告知项目相关从业单位,该违法行为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中“首违免罚”的相关情形,并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从业单位均及时进行了整改反馈,并对执法人员柔性执法使他们免于处罚表示了感谢。
日前,检查辖区18家“两客一危”企业中,执法人员向企业讲解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各企业持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针对“首违免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企业进行“说理”,讲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使企业知错能改、自觉守法,促进企业向善向好发展。
据了解,执法支队将进一步推进柔性执法,大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持续把“首违免罚”制度贯穿到各项行政执法检查中,真正体现交通执法“刚柔并济”,做到执法为民,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通讯员:孙强 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