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乎所有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日,故城县公安局郑口派出所在社区管控中发现,极个别群众不按规定居家健康监测,私自外出,给他人带来了健康隐患。9月3日,郑口派出所依法对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的张某某、桑某某2人进行了处罚。
8月28日下午,张某某、桑某某2人曾自枣强县返回故城县。依据8月30日故城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告,张某某二人应在8月31日至9月3日期间自行居家隔离,并落实7天3检政策。经该县公安局郑口派出所查明,二人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多次违反规定擅自外出到商超、广场等密集场所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故城县公安局郑口派出所现决定对张某某、桑某某行政拘留7日。
通讯员贾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