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瑞平带队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紧盯目标任务 强化法律实施 

确保联动监督取得实效


8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瑞平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第二执法检查组到衡水市,就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卫东、范庆法,副市长胡克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田振东参加相关活动。


聂瑞平一行听取了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相关汇报,认真查阅了工作台账及我市执法检查相关材料。他们还深入到武强县永兴净水厂、周家窝村、西宋村、乡村振兴规划展示服务中心、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阜星(中润)农业发展公司,阜城县冯塔头村、地表水厂、八里干渠提水泵站、富来集团现代化厕所粪污处理厂、邓屯村、阜城湖等点位,实地检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等情况。


聂瑞平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衡水市开展三项工作认识到位、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下一步,一是要认识再提高。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节约用水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衡水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狠抓推进落实,确保三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紧盯目标任务。围绕地下水压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三是要强化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监督相结合,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健全完善配套措施,依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四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衡水“三级人大、五级代表”及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联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


王金刚表示,衡水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发挥人大职能,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五项联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争先进位、勇闯新路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衡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