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实施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衡水湖马拉松广场举行,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世岩、石跃辉、范庆法,副市长周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田振东出席宣传活动。衡水市绿色环保发展联合会组织衡水中学环保志愿者分队的同学们参加了宣传活动并表演了诗朗诵。


《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部由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浓郁衡水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促进衡水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九章68条,围绕衡水湖保护和治理中的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入湖河道监管、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条例》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要求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充分考虑衡水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条例规定,建立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实施可能对鸟类生活习性和栖息环境造成危害的噪音侵害、光侵害、食物污染、违规投喂等行为,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另外,为加强对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工作的保障与监督,《条例》系统规定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支撑、建立监测体系、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活动要求,全市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高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这部对衡水湖生态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的法规,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条例》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