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摄制:张旭辉 李玲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这是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资料图片)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并作出以下决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即日起改名为北京;(2)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纪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确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4)国旗定为五星红旗。


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出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合影。(资料图片)


1949年9月30日,大会胜利闭幕。大会选举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选举了由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董必武等56人为政府委员会委员。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