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环办大气函[2021]183号),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同比变幅,衡水市秋冬季期间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2020-2021年秋冬季



衡水市PM2.5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圆满完成74微克/立方米的控制目标。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5天。污染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这一成绩的取得,正是衡水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结果。秋冬季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调度,通过科学制定方案、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能源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使全市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持续增强,蓝天白云渐成常态。


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攻坚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对涉及衡水市29个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级工作,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民生工程、重点战略新兴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纳入清单企业(项目)采取“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措施。


全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攻坚


做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九州啤酒厂、衡水前进工程橡塑有限公司,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已按时完成退城搬迁任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对发现的各类“散乱污”企业,全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关停取缔。同时,对全市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盯办,验收完成率100%。


全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攻坚


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截至2020年10月底,衡水市双代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符合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全覆盖。严防散煤复烧,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系统及无人机为支撑,构建立体化、全覆盖、无缝隙散煤复燃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


全力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攻坚行动



加快柴油货车淘汰,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抽检693辆次,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10772辆。


全力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锅炉综合整治,全市现存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以及燃油锅炉完成治理。加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清洁替代或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省定任务全部完成。

来源:生态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