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推进《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体化运行,结合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我市自5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城有我、文明养犬”城市养犬管理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为建立健全犬类登记、免疫、收容、认领、处置的综合治理体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养犬行为,使得违规养犬行为大幅度减少,犬类强制免疫率大幅提升,犬类病害得到有效预防,为社会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



整治范围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具体为:以桃城区、高新区主城区为中心,以北外环路--西外环路--南环西路--前进大街--滏阳一路--中心街(穿过植物园)--吴候路--东湖大道--滏阳新河左岸--240国道--东环北路--北外环路为边线的内侧所有区域,独立自然村除外;以衡水湖旅游区为中心,以中湖大道--中湖隔堤--东湖大道--横一路--纵一路--旧106国道--东湖大道--010乡道--中湖大道为边线的内侧所有区域,独立自然村除外;翡翠兰亭小区、天正四季花城小区、金沙湾花园小区、尚都庄园小区、悦湖庄园小区、康乐馨家园小区、高铁北站、京华住宅小区、丽水湾小区、乐盛茂综合广场、玖号院小区、刘马田回迁小区、第一中学南校区、衡水中学实验学校;其他县市区的严管区以本地公布的为准。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区域则为一般管理区。


专项行动中,我市警方将与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手,共同做好犬只登记排查、管理工作。具体细则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犬只底数摸排、养犬登记等工作,在本小区内开展犬只底数摸排,确定楼院长为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入户摸排,详细了解养犬居民饲养犬只品种、数量,逐一登记造册;在小区门口对牵引犬只的犬主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犬只、犬主信息;物业公司汇总所有犬只底数信息并录入公安机关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业主微信群、公示栏等加大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督促业主办证、文明养犬,引导小区的犬主对犬只进行登记。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在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家属院、城中村发动志愿者逐小区摸排在养犬只底数,并指导乡镇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录入公安机关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届时,他们将充分利用一早一晚遛犬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加大对小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巡查,对遛犬不拴绳、无证养犬、超限量养犬、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行为依照《条例》进行处罚。


由农业农村局对市区养犬免疫登记便民服务点开展专项排查,利用犬只免疫开展摸排登记,完善登记制度,规范登记内容,指导宠物行业“点对点”推送养犬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知识、登记收费标准、犬只年检程序、违法处罚案例等信息,按照《防疫法》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犬只免疫的进行处罚。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沿街门店在养犬只进行摸排,提醒犬主进行登记办证、文明养犬。工作人员既要及时发现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未及时清理粪便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日常巡查执法活动中对遛犬不拴绳、犬只不主动避让他人、携带犬只进入带有禁入标识公共场所等违规或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劝阻力度,做到及时提醒、耐心劝导,对于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交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