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4号)


 一、请近两周内来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石家庄市、南宫市,下同)的人员,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或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人员来往的,要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市民详细了解媒体发布的国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发现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或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三、市民如出现发热症状,要就地就近在社区和村卫生室如实登记及报告,由社区和村分别负责视情况及时用专车或拨打120急救中心,将发热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就诊。设有发热诊室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对发热患者进行核酸采样,采样标本及时送当地县疾控中心或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做好留观。


        四、所有农村、社区、商超、宾馆、酒店以及各类封闭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发热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