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0年度衡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全市立案处罚1613件,处罚金额4717.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43%、48%。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连兵介绍,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阶段性目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碧水2020”环境执法、臭氧治理攻坚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执法等系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较2015年相比,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0,PM2.5浓度为51微克每立方米,分别下降40.6%、46.9%,优良天数232天,增加87天,重污染天气13天,减少了40天。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从20%提升至70%;劣Ⅴ类水体比例从60%下降为0,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市无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坚持为民宗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46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22%。制定《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针对10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情形,予以1000元至10000元奖励,2020年已发放环境举报奖励资金25000元。全年未发生一起因生态环境问题处理不力而产生的进京赴省访,出色完成了首都“政治护城河”任务,荣获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全力扶持企业,推动“六稳”“六保”政策落地落实。为全市60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帮扶活动。今年共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38家,较去年增加了近一倍。实现差异化管控,通过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评出A级企业14家、B级企业52家、引领性企业24家,总数较2019年增加39家,首次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不断强化科学预测能力,全力为企业复工赢得宝贵时间。2020年以来,共启动8次应急响应,总计1120小时,较2019年减少4次、1026小时。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政策找企业”服务市场主体十条措施的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双胜利”。今年以来,全市立案处罚1613件,处罚金额4717.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43%、48%。


据介绍,今年,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组建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整合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对域内除正面清单企业和小微企业外的相关工业污染源,进行“体检”全覆盖,帮助企业解决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经营,有效减少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