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10时,桃城区“乐享桃城”电子消费券第一期150万元开始发放并使用。在桃城区消费人员关注“乐享桃城” 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字【消费券】即可领取。


本次活动由桃城区委、区政府主办,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爱物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信誉楼百货衡水店、衡水信发商厦承办,是桃城区“促消费、保发展、惠民生”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


活动期间,桃城区政府共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制作9万张消费券分期投放市场,领完即止。第一期为期5天,于9月29日结束。剩余资金滚入第二期。第二期投放剩余资金,于9月30日开始发放并使用, 10月4日结束。第三期视情况而定。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到店消费结账时,先打开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就可以看到领取的消费券详情,点击消费券使用按钮即可消费。满消费额下限,核销一张,每次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有效使用范围为:吉美超市(胜利店、榕花店、河东店、西康店、中心街店、怡然城、休闲广场店、前进街店、领鲜生活超市宜居店),万德福超市(河东店、爱特店、大庆路店、前进街店、爱特购物中心),信誉楼百货衡水店和信发商厦,共计4家企业16个门店。


消费券分为以下类型:满500元减100元通用消费券1张;满300减50元通用消费券1张;满100减20元通用消费券1张;满50减10元通用消费券1张。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消费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订单发生后,发生退货纠纷,必须全额退款。消费券尚在有效期内的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券无法再次使用。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能存在30分钟以上延迟到账,请稍后去【微信首页-卡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