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衡水安平交警大队查处一辆超载“黑校车”,开出了“万元”罚单。


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白色客车拉载学生,随即前往大何庄乡对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下午5时30分,在北大堤何庄乡杨各庄村附近发现一辆白色中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车内乘坐了13名幼儿和1名老师,但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属于“黑校车”,且该车驾驶人杨某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与其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准驾车型不符。


随着天色渐晚,为了保证孩子们的安全,执勤民警立即安排警车将孩子们逐一护送回家。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罚款21500元、扣12分,并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