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2020届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我市面向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布了15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


发布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涉及全市11个县市区,岗位设置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防疫员、档案管理员、幼儿教师、公共服务岗位等(具体可查看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engshui.gov.cn)。在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790元/月,深州市、枣强县、故城县、景县1680元/月,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158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为最长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具体招聘时间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