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市对市直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调整,以后由企业安排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对所驾驶车辆自行消杀。综合执法支队利用专项经费,为市直1324辆出租车购买消杀工具和消毒液。

8月10日起,综合执法支队不再安排专职消杀人员,由出租车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并安排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对所驾驶车辆自行消杀。综合执法支队花费3万多元购置了首批消毒喷壶和消毒液,并分发给市直1324辆出租车。

另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体温检测也将由各公司按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备查,出租汽车驾驶员或拉载的乘客一旦发现发热迹象,第一时间上报本公司,公司上报辖区街道(居委会)和卫健部门,同时报综合执法支队。

综合执法支队还和市直出租车企业签订了《出租汽车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书》,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明确了常态化下疫情防控中企业的防控职责。下一步,综合执法支队还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以保证出租车企业和广大司机的责任落实到位。


记者:周春旺

通讯员: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