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消除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衡水市重点领域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正式发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6月至12月。


此次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2020年6月至8月为集中摸排整治阶段,9月至10月开展“回头看”和督察问责,11月至12月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重点排查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以及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重点排查对象是涉废酸(含酸性废液)、废碱、农药废物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


此次专项行动是围绕环评、排污许可、“三同时”开展排查;聚焦产废企业组织开展排查;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工业企业废料、废液问题隐患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等五项重点任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