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衡水安平一男子因醉酒驾车被查获,经过进一步核查才发现,他的驾驶证已于一年前被吊销。


当晚,安平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21时4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向检查卡点驶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并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车窗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散发出来,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身份信息时,他称自己叫赵某峰,身份证号没记住,驾驶证也没带。民警却没有查询到赵某峰的身份信息。经过多次询问,驾驶人才改口称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是赵某。执勤民警对赵某身份信息进行再一次核实时发现,他的驾驶证已经在一年前因为驾驶报废车上路被吊销,仅仅时隔一年,又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再次查获。


随后,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