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冀州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套牌”大货车,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驾驶人身上竟还有抖不完的料。
冀州交警大队接上级指令称:一辆号牌为“冀A***9V”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正途经冀州辖区。民警立即在辖区严密排查,并在西王镇某停车场找到问题车辆及驾驶人。当时民警发现该车车胎下压严重,涉嫌超载,后经超限检测站过磅检测,显示该车核载49吨,实载138.15吨,超载竟达181.94%,属于严重超载!经询问,该车驾驶人侯某,石家庄人,准驾车型为B2,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当民警检查车况问题时,竟在车内发现一幅“冀A***88”的牌照。进一步查询得知,“冀A***88”牌照为驾驶人侯某以前所驾车辆的牌照,同车驾驶人安某与侯某曾于4月6日、4月23日悬挂此车牌驾驶该车,两人均存在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要求安某出示驾驶证时,安某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来,原来他根本没有取得任何驾驶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侯某因持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车型,载货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三项违法行为,被扣车,还将面临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30分的严厉处罚;安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