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都喝了酒,酒驾的撞上了醉驾的,这种事也实属罕见。近日,在衡水市枣强县就上演了这样的一出“闹剧”,发生相撞事故的两辆车,双方司机不仅都喝了酒,酒驾的司机撞了车竟然还逃逸。


当日21时许,枣强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现场一辆奥迪轿车与一辆吉利轿车相撞,满地都是玻璃碎片和车子的散落物,吉利牌轿车驾驶员弃车逃逸,副驾驶乘坐人因受伤昏迷被送往枣强县医院救治。民警在与奥迪轿车驾驶员屈某交谈中发现其有饮酒嫌疑,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其进行血样检测,结果为161.6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讯问过程中得知,屈某喝完酒驾车去超市买东西,行至路口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吉利轿车相撞。下车后屈某与吉利轿车司机交谈了几句,看到副驾驶下来一名女性脸上有伤,他想带受伤女子去医院,找吉利轿车司机时,发现其已不见踪影,之后受伤女性也倒在了公路上。随后,民警又来到县医院询问伤者,经调查,伤者系逃逸驾驶人姜某的妻子,民警让姜某的家人打电话联系姜某立即来医院照看妻子。不一会儿,姜某在县医院被蹲守的民警抓获。经问询,姜某因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又发生事故,造成自己妻子受伤,因为害怕弃车逃逸。经对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值为7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姜某因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行政拘留,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24分,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而醉驾的屈某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因涉嫌醉驾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姜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通过没有方向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屈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


记者:杜将 通讯员: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