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安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七项重点工作,到年底1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力争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2020 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开展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深度治理。到2020 年底,完成衡水市主城区人民路、胜利路、和平路、育才大街、中华大街、中心街等 14 条街道约 240 公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全市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黑臭水体点源、面源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所有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各县市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


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水功能区划工作。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到年底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继续开展全市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现纳污坑塘“动态清零”;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偷排偷放行为,杜绝纳污坑塘反弹。


加强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建设衡水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监管预警体系项目,实现对重点企业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和河流断面(含引水沿线)水质的三级监管预警,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衡水湖水质保护,适时引水调水,确保每年补水 7000 万立方米。


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到年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修正值控制在10%以内,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91%。


确保打赢碧水保卫战,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将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红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