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医疗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和公安部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衡水市、县车管所及社会化服务机构定于3月31日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全面恢复车辆检测业务。取消仅检测冀T牌照车辆的限制措施,取消电话预约制,完全放开车辆检测业务。


2、全面恢复车辆转入转出业务。


3、全面恢复驾驶人考试业务。因服务器故障,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工作暂停受理,待服务器修复后,即刻办理相关考试业务。


4、继续倡导网上办,减少人员流动和群众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