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一次,按说应该长记性了,可3月11日,武邑一司机在时隔不到仨月,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又因酒后驾驶被同一交警查获。


当天15时许,武邑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辖区武辛路圈头路口检查时,发现在距离卡点不远处,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无牌拖拉机缓慢减速后,突然掉头企图躲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要求出示驾驶证,驾驶人称“没有证件”。与其交流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目光闪躲,满嘴酒气,有酒驾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浓度20毫克/100毫升,王某涉嫌酒驾。通过警务通进一步核查,民警竟发现,王某在1月4日15时,也因酒后驾驶拖拉机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无证、酒驾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被罚款22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不管酒后驾车有何种理由,归根结底都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在作祟。武邑交警大队民警提示,将继续加大对酒驾的高压管控力度和曝光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心存侥幸,自觉拒绝酒驾,做文明好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