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驾被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酒驾车被逮个正着。近日,屡教不改的司机王某被冀州区公安局刑事立案。


7日22时许,冀州交警大队民警在湖滨大道设卡严查酒驾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掉头企图逃跑,有逃避检查嫌疑。民警立即将其进行拦停,检查中发现王某满身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37.3毫克/100毫升。后经血样检测,结果显示为166.1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询问中,王某称,晚上到朋友家饮酒,以为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更何况又是深夜,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


通过警务通查询,民警吃惊地发现,王某竟在两年半内三次酒后驾车,且三次酒驾中有两次是醉酒驾驶:2017年8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枣强交警大队民警查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2019年12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冀州交警大队再次查获,涉嫌刑事犯罪,被冀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驾驶证被吊销。而此次王某因醉驾被查获,是在其取保候审期间。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被依法扣车,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现因醉酒驾驶被冀州区公安局刑事立案,由枣强县公安局对其进行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