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枣强交警大队民警在皮毛街抓获两名醉酒司机,当带其到医院抽血时,两人刚见面就热聊起来,原来他俩竟然是老同学。


21时许,民警在皮毛街检查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小型汽车时,驾驶人不能出示相关证件。随后通过查询,驾驶人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2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21时17分许,宋某驾驶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沿皮毛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宋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10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当两路民警分别带领刘某和宋某陆续到枣强县人民医院抽血检测时,两人一见面竟然互相调侃起来。原来二人是从小到大的老同学,平时不常见面,如今竟然同一天在同一条街道,几乎同时因醉驾被查获,更没想到会在医院相见。这种相聚方式着实令人啼笑皆非。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二人的样血进行检测,结果为:刘某120.83毫克/100毫升,宋某116.81毫克/100毫升,均构成醉驾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宋某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