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清扫时应当洒水防尘;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4月1日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将正式实施,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连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学习,纷纷召开培训会,市大气办更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新规定实施落地落细落实。



对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是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3月6日下午,市大气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燕芳、市大气办扬尘督查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了2020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三次会议,对即将实施的《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各项规定全面讲解,并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市大气办统一印制4000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单行本,在全市开展专项送法普法活动。



根据市大气办推送至微信工作群的《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文本及相关解读材料,我市爱琴海国际广场、泰华城、丽景福苑南区等多家建设施工项目自行组织管理人员学习。


通过学习新规定,我市多家建设施工单位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严格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提升扬尘污染防控能力,全面贯彻运用扬尘污染防治细则,为衡水的空气质量提升作出贡献。


虽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但目前市区部分重点项目已开始施工,市大气办扬尘督查组全体成员舍弃节假日,分两组进行现场督查。3月7日下午,市大气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燕芳对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研,重点对人民路和昌明大街交叉口市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班曹店排干渠水利工程、桃城区河东南华街道路建设工程、南门口拆迁工程等项目进行现场扬尘督导检查。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值扬尘高发季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环节,《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更细化、更明确,从而更能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生活、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