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人社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全部转到线上办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大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失业保险业务推行“不见面”服务


目前,衡水市已实现失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参保单位使用CA数字认证的,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未使用CA的单位,若无人员增减变化可直接网上申报;有人员增减变化或需提交材料才能审批的,可将相关材料传真或通过微信发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再进行审批。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可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服务——服务资源——失业经办机构查询,查询当地经办机构的服务电话。


失业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申请失业保险金,系统将自动审核发放。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自助申领。


加大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力度


申请稳岗返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到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符合政策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将加大稳岗返还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裁员率暂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减去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差,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比较确定。


相关参保企业可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