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衡水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满足节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费)需求,1月30日,衡水市税务局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服务提示,畅通“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提倡“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尽量减少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根据提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常见涉税业务,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办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客户端、手机APP等,均可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涉及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各类涉税事项均可网上办理。如果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模块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智能咨询服务。



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变更、任职信息异议申诉、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工作,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扣缴客户端、手机APP和WEB端办理,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可以登录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进行缴纳。


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广大缴费人可采取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河北税务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线上“非接触式”渠道办理各项缴费事宜。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险种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办理缴费;或者通过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按提示缴费。


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通过河北税务手机APP、经办银行的手机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城市服务-社保”功能,也可以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渠道缴纳。微信路径: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税务”,选择“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在线缴费;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的“我”选项后,依次选择“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线缴纳。支付宝路径: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险/城乡居民养老险”,在线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需要注意是的,网上办理社保缴费业务时间为每月1-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无法网上办理社保缴费业务;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截止至2月28日。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12366或本地办税服务厅。  


疫情当前,衡水市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如确有必要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建议首选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点,或错峰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在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