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还无证驾驶?人拘留、车收缴,没商量!近日,故城县房庄镇交警中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当日17时许,该中队执勤民警沿安郑线巡逻至坊庄村路段,发现前方一辆小型汽车急速驶进附近加油站,有明显躲避检查的嫌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驾驶人王某福面对检查支支吾吾且不能出示驾驶证。经核查,王某福在2008年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后因有违法未处理及未按规定换证等原因,其E类驾驶证已被注销。王某福属于无证驾驶,且其驾驶的冀T**E87号小型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觉得王某福非常眼熟,遂对其进行了深入询问及上网核查。原来,2014年9月,王某福曾持E类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机动车致人死亡。而今,王某福仍不吸取教训,又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
依照相关法律,民警对王某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其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车辆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