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城男子常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市民,烟花爆竹“禁放令”已经全面实施,这个春节我们要年味儿不要烟味儿。
近日,阜城县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七里铺村的常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去常某家突击搜查,发现常某家中的确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经审查,常某交代其从外地低价购买烟花爆竹,且在没有运输、存储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私自驾车将烟花爆竹运输至家里存放,意图加价出售牟取非法利益。目前,违法物品已被没收,常某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特别提醒大家,《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明确要求,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所辖区域及其他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他区域。近日,我市各县市区也都已相继出台政府通告,禁放烟花爆竹。据了解,各地禁放时间均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是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焰火燃放许可证》。
再次提醒!
我们继续复习一下
衡水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及滨湖新区所辖区域;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以及由县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火爆竹,同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部分商家
在利益的驱使下
可能会偷偷地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但小编也要提醒这些商家
切勿铤而走险
为了天蓝水清
避免发生意外和安全
请大家严格遵守“禁放令”
烟花爆竹禁燃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